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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0915号)要求,现将我厅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以及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报告如下,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51-2008年12月31止。

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085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以后,我厅认真抓了贯彻落实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省卫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卫生改革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努力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提高公开质量,增强公开实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得以建立和完善厅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之中。调整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处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厅办公室作为省卫生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部门和主要责任部门,负责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要求各相关处室积极配合,从而使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重视、分管领导狠抓、工作机构完善、承办人员固定的良好模式,切实保障了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完成。按照卫生部和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我省卫生系统实际,我厅组织制定了《山西省卫生厅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山西省卫生厅信息公开指南》、《山西省卫生厅依申请公开管理规定》和《山西省卫生厅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省卫生厅信息公开的内容、分类、方式和有关要求。

(三)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基本畅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是关键,我厅积极规划载体建设,于51日正式开通运行山西省卫生厅门户网站,通过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行政许可、卫生标准、卫生统计、公告通告、工作动态等栏目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群众还可以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和卫生厅门户网站上的互动栏目,向我厅提出信息咨询和投诉。同时,省卫生厅门户网站及时向公众公布了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受理电话和受理电子邮箱,方便了社会公众及时向我厅查询、咨询相关信息。目前,门户网站已经成为我厅政府信息公开最主要的渠道。

2008年度共受理并答复信息公开申请1件,向省政府门户网站报送卫生信息54条。回复《省长信箱》4条、《厅长信箱》23条、《在线投诉》14条、《咨询投诉》294条。除此以外,我厅还通过政务公开电子显示屏、《山西卫生年鉴》、《健康生活报》、新闻发布会和新闻通报会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布政务信息。厅档案室也面向公众开放,可以根据需要查阅相关档案,2008年共接待利用档案105人次,利用档案298卷,为机关和基层提供了良好的服务。截止20081231日,我厅未接到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的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1.2008年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网站建设、信息更新及各单位公开平台建设费用支出    9.8万元。

2.按照国家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0元。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逐步健全。厅办公室先后出台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制度等三项基本制度,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公示、听证等一系列配套制度,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一是行政许可审批制度。行政许可审批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厅将所有35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1项非行政许可保留项目,逐项明确了审批条件、审批流程及审批时限,并以亲民、利民、便民、为民为宗旨,编撰印发了《山西省卫生厅卫生行政许可手册》,同时,所有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办理结果、申请表格下载均在山西省卫生厅网站上予以公示。36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统一受理,在服务大厅与厅机关职能处室之间建立科学规范的许可审批运行程序,根据不同项目特点,确定不同的办理模式和操作方法,明确项目申报、受理、审核、办结、反馈、协调,督办等规范要求,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和AB角制。对所有的审批事项进行了流程优化,将法律法规要求承诺时限超过20个工作日的项目统一调整为2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能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理的限时办结,使所有审批事项平均提速40%,限时办结率达到90%

二是重大事项听证制度。山西大医院的设计方案就是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各职能部门代表和国内外专家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论证后确定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出台之前,省卫生厅委托山西晚报等多家媒体面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厅领导带领相关人员走进报社热线,接听群众电话,针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方案进行多次修改,最终得以出台。

三是公示制度。对群众普遍关心的医疗服务信息、公共卫生监测、药品招标采购、行风建设情况每年定期公示,其中每年的28月公示医疗服务质量、费用和效率,210月公示以食品卫生为重点的公共卫生抽检结果,12月份公示全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情况,612月份公示行风建设情况。我厅还把新农合工作情况列入公示内容。公示制度对于规范行业管理和服务行为,正确引导群众合理就医,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产生了积极作用。

四是新闻发布和新闻通报制度。为了及时向社会发布全省重点卫生工作进展情况,我厅多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和新闻通报会,尤其是在抗震救灾、全省环境卫生清洁工程、问题奶粉事件、手足口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多次邀请省内外新闻媒体,及时准确地发布信息,有力地促进了这些工作的顺利开展,满足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厅领导多次走进省电视台“行风热线”节目,现场接听提问,解答群众疑问,接受群众投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能,还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政府有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卫生厅12项与依法行政相关的、包含山西省卫生厅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山西省卫生厅首问首办责任制度和山西省卫生厅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通过健全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五)监督机制不断完善。加强督察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领导机制,完善了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督查内容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项目内容是否齐全、公开形式是否有效、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是否科学、相关资料是否完善等。重点加强对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不彻底、政令不畅、办事拖拉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责任追究。设立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加强对全省卫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重点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显著。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不同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我厅加强对重点项目信息的公开力度。一是公开乡镇卫生监督站建设情况。截止10月底,全省有467个乡镇卫生监督站挂牌建立,我们及时将建站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二是公开普及健康知识。在山西卫视公共频道开办《健康讲坛》栏目。三是通报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进展情况。截至目前,全省共投入资金28.69亿元,出动人员1130多万人(次),清运垃圾2380多万吨,新建垃圾场7万多个,新建污水处理厂74个,新建公厕2644座。全省有1/2的城市、1/3的县城达到省级卫生城市、卫生县城标准。

2008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发展趋势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目前信息公开工作刚刚起步,各项工作还未完善,面向社会宣传力度不够。需要进一步学习宣传《条例》,提高信息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以便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二)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信息发布量少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社会评议制度等,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2009年,省卫生厅将继续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监督为原则,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的作用。在当前有效运转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强化部门责任,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进一步明确各处室的责任和分工。要着重建立健全卫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措施。制定比较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和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厅直单位考核。认真推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好的典型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方式,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选准突破口,用新思路、新办法来解决问题。

(二)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将卫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一是要提高各级领导的思想认识。坚持领导干部做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倡导者和实践者,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落实。二是指导基层卫生行政部门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把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纳入年度考核之中。三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省委、省政府和卫生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和领导讲话,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切实形成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合力。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卫生行政许可审批大厅窗口建设,加强对卫生行政许可审批大厅窗口管理、监督、服务。同时,要突出抓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综合协调组织管理,并对下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服务。在抓好卫生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进一步规范运作程序,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审议听证、社情民情分析反映等制度,明确办事纪律,着重规范制度的贯彻执行,确保工作落实。同时,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系统网站建设,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由静态的信息公开向动态的行政权利运行过程公开拓展,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新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及时公开工作进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五)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重点加强对全省卫生行政部门行政执法权力运用、履行职责、执法程序的监督检查,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重要内容,依法有序地推进。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和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利用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监督检查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保证监督效果。

山西省卫生厅

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六

 

 
 
主办单位:山西省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 卫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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