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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新设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提交以下材料: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申请表》; (2)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4)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它材料。
机构执业许可校验应提交以下材料: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校验申请表》;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校验期内工作报告; (4)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写出具体材料名称)。(摘自《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许可工作制度》)
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变更申请表》; (2)申请变更登记原因和理由;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 (4)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根据规定写出具体材料名称)。 申请增加服务项目的,按以上规定办理变更服务项目登记。(摘自《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许可工作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