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信息公开的审批发布程序
1、政府网站信息的选送审核工作由宣传处和办公室负责,电教中心具体承办。
2、各处室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政务公开,及时将有关公开信息报送审核并发布。
(三)有关各处室依法公开的信息情况年底进行汇总报委领导。
(四)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委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http://www.shanxigov.cn(山西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网址: http://www.sxgzw.gov.cn(山西国资网)。
其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我委查阅。
查阅地点:太原市平阳路101号国瑞大厦;
查阅时间:正常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1-7218000 ,7218001。
(五)公开时限
本机关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行处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山西省国资委
受理地址:太原市平阳路101号国瑞大厦;
受理时间: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1—7218000 7218001
邮政编码:03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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