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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四)办理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监察室投诉。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电话:03517218000  7218001

通信地址:太原市平阳路101号国瑞大厦

邮政编码:030001

接待时间:正常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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