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2184468/2009-00044
发布机构
  山西省 > 地方税务局
信息名称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减免税审批
文  号
 
生成日期
  2009-09-04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税务
主题词
  非行政许可
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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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减免税审批

办理事项名称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减免税审批

办理对象

 

事项类别

 

法律及政策依据

《山西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有关税收的管理办法》(晋军转联字【2003】2号)

办理条件

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 %(含60 %)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申请人提交材料

(一)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减免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
(二)持税务登记证(副本)查验;
(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转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转业干部缴纳社会保险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办事流程

受理 审查 审批决定 行政收费 颁发证照  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主管地税机关

办理地址

 

联系方式

 

办理时间

 

办理时限

 

办理方式

 

服务对象

 

应用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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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示

 

备注

 

 
 
主办单位:山西省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 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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