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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年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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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年检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有关规定,本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于201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对2009年12月31日(以营业执照核准成立日期为准)前在本省登记注册的各类内资企业、分支机构和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企业)进行2009年度工商年检。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检企业应于201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前按规定报送企业年检材料,办理2009年度企业年检。企业年检报告书及相关表格可通过“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或“信用山西”网站下载。
  二、选择网上年检的企业应于201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企业登记机关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报送网上年检预审材料,具体办法规定可查询“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www.sxaic.gov.cn)或“信用山西”网站(www.creditsx.gov.cn)网上年检公告及须知。
  三、报送年度检验程序和所需材料可查询“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www.sxaic.gov.cn)或“信用山西”网站(www.creditsx.gov.cn)内办事指南的内资登记。
  四、凡逾期未申报年检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五日

 
 
主办单位:山西省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 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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