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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未申报2008年度年检企业第二次催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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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未申报2008年度年检企业第二次催检的公告
我局已于2009年11月24日在《山西市场导报》发布公告,责令未申报2008年度年检企业在限期内补办年检手续,截止目前下列企业仍未按规定申报年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须向我局申报补办年检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我局将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年度检验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吊销营业执照。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一日
未申报2008年度年检企业名单
主办单位:山西省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 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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