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相关文件要求,编制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与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 一、概述 省质监局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认真执行《条例》,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重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形势,进行思想动员,落实领导责任,部署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将法制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调整进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形成了办公部门组织协调、法制部门审查把关、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其他部门分工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有力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完善公开制度体系,强化监督考核。2009年,为规范我省质监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制定下发了《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对全省质监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涉及的应公开的内容范围、审查、依申请政务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以及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均作出了明确的说明。并根据实际,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全省质监系统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体系,明确任务,量化目标,提高了各部门、各单位的重视程度,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三)认真梳理公开信息,扩大公开范围。2009年,我局对“山西省质监系统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重新梳理和更新。完善了目录内机构职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权力的许可、审批、确认、检查和处罚等内容,使其更加便于查询和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对拟公布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确保不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及不完整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坚持凡是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要求的,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都实行公开。尤其注意从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入手,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产生腐败的环节,都予以公开,不断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2009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5条。包括:机构职能类18条,占比重3.6%;政策法规类127条,占比重25.7%;工作动态类288条,占比重58.2%;行政职权类62条,占比重12.5%。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省质监局把质监信息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同时广泛采用其他的信息公开形式,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省质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需要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省质监局2009年度共接受公众咨询400余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350多次,当面咨询接待30多次,网上咨询20多次。全部予以回复,回复率100%。省质监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5万余人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09年,省质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2009年,省质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的支出和收费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在向其它有关部门提供政府信息,以及信息化建设等硬件建设方面与一些先进单位还有一些差距。为此,我们将加大推进力度,及时解决和完善其中的不足,进一步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推进我省质监事业又快又好、更好更快发展提高强大支持和有力保证。 (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我们将从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从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识做好政务公开的必要性,通过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工作人员的约束力,树立良好的对内、对外形象。 (二)进一步抓好政务公开的探索创新。积极适应新形势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不断探索、大胆试验,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同时坚持在发展中深化,在深化中提高,不断把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三)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的监督力度。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坚持把政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使之真正成为推动我局工作质量和水平提升的基础性工作。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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