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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山西省监察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山西省政府办公厅:

  一年来,我厅在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行政监察职责,充分发挥监察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为实现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和部署的落实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依法公开

  2009年,全省各级监察机关结合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按照《山西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要求,对监察机关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措施、阶段工作安排等进行了明确、详细的规定。

  (一)继续贯彻新闻发布会制度。2010年,省纪委监察厅共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分别对省水利厅原副厅长孙廷容违纪案件和晋中市公安局纪委书记赵命文等违纪问题的查处情况进行了通报,通报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煤焦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通报了《关于在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中加强纪律约束防止发生违纪问题的若干规定》等。

  (二)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一年来,我厅以全省各级监察机关的重要工作、重大事件、重要精神和重要活动、案件和工作成效等为报送内容,突出重点,及时报送了反映省监察厅和各地方全局性、探索性、经验性的综合信息,较好地反映了全省各项工作取得的新成效、新成果、新经验。一是印制《信息专报》132期近8万余字,编印下发《山西纪检监察信息》29期2万余字,编发《网上舆情》51期8万余字。二是成立了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充实了管理人员队伍,做到了机构、人员、职能和责任四个到位。制定了《山西省纪检监察系统2009年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纪检监察系统密码工作岗位职责》、《纪检监察系统普通密码设备应急处理预案》等一系列管理制度,确保了信息系统和密码设备的安全运行。三是在“山西廉政网”开设“政务信息公开专栏”,设立13个栏目,公开信息300余条,公布信访举报、纠风热线和效能投诉电话及举报地址等,收到了较好效果。截止目前,“山西廉政网”新增记录7500余条,图片500多张,访问人数已达487000余人次。

  (三)建立完善信访举报网站及管理平台。省纪委监察厅信访大厅于5月份在省行政办公中心高标准建成,并对外开放接待上访群众。大厅面积210平方米,接待环境和设施在全省信访系统乃至全国纪检监察系统都处于领先位置。由省纪委监察厅信息中心和33电子研究所共同承担的省纪委监察厅举报网站高起点建成并通过检查验收。举报网站设在信访大厅内,有独立的网站平台和专用机房,采用双网制,主要功能:一是接受平台,通过互联网接受群众网上举报。二是转换平台,群众网上举报由工作人员从互联网上下载转换到内网。三是处理平台,工作人员在内网通过“纪检监察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处理群众网上举报。举报网站具有安全、保密和快捷的特点。同时,省纪委监察厅“12388”统一电话举报进行了全面升级改造。新增了传真机和录音电话,不仅设立了专用接听座席,而且可以多路接听、多路录音,解决了原有举报电话时常占线的不足。形成了来信举报、来访举报、“12388”统一电话举报、传真举报、网上举报“五位一体”信访举报新格局。

  二、主要特点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形成有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省纪委监察厅领导高度重视,把信息公开纳入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委厅领导对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全省各级监察机关都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转变职能、提升监察机关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二)健全和完善制度,形成比较完整的制度体系。为了确保有的放矢地抓政府信息公开,全省各级监察机关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健全和完善各类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

  (三)创新公开方式,形成有效的运作措施。为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质量,全省各级监察机关开拓创新,拓展公开范围,创新公开方式,严格公开程序,形成有效的运作措施。基本做到了群众关心的事项全部公开,需重点公开的专门安排公开,并且能够结合各自工作性质,扩大公开范围,逐步由一般事项向重点事项、重大事项,特别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事项及时公开。在公开方式上,基本实现了由传统向现代方式的转变,建立完善了区域网络,实现了与互联网对接,公开方式、公共服务功能日趋多样化。

  三、对下一步工作的思考

  2010年,我们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的决策部署,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一是要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要做好当前产业机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过程中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三是结合我省实际,做好当前正在开展的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工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决制止,对有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为进一步促进我省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提供纪律保障。

  山西省监察厅

  201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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