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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0年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政府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本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我厅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88条,其中发布在“通知公告”栏目17条,“图片新闻”栏目32条,“民政要闻”栏目55条,“工作动态”栏目17条,“市县信息”栏目12条,“经验交流”栏目42条,“省厅应急管理专栏”栏目6条,“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栏目1条,“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栏目6条。

  一年来,省民政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一是严格管理信息公开程序,所有需要发布的政府信息都要由产生的处室(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后,统一交厅办公室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在厅门户网站进行发布。二是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对网站更新工作实行量化考核,以实绩为准绳,以成果为目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0年,我厅尚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咨询处理情况

  2010年,厅机关各处室共受理群众电话咨询3300多人次,全部作出答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我厅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被提起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未实行收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和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的公开内容还不够规范,公开的时效性也需要进一步增强。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广大民政干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进一步完善《山西省民政厅政务公开目录》,增补相关内容,规范相关程序,注重提高时效,努力提高我厅政府信息的权威性和完整性。三是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评议和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继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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