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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08年,山西省劳动保障厅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西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08]4号)要求,全面加快政务信息公开建设步伐,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高效的管理工作机制,促进全省劳动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成立了由分管厅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下设工作协调、目录编制及宣传三个具体办事机构,明确全厅的政务信息公开由厅办公室牵头、厅法制处审核把关、各业务处室、厅直属各单位配合、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具体承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处室单位协同抓的工作格局,确保了这项工作的快速启动、平稳推进、落实到位。工作上,在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组的正确指导下,积极推行政务公开透明运行,大力推进办事公开,机关工作作风得到明显改进,服务意识得到有效增强。

二、 主要工作及做法

(一)注重制度建设,强化工作措施。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全厅工作实际,制定《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向省政府进行了上报,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务信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实施方案落在实处:一是专门开设专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在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建立了设有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四项内容的“政务公开”专栏,方便社会公众通过索引、文号、发布日期、标题和主题词来查询已经发布的政府信息。二是规范操作流程。为加快工作进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严格信息公开流程,我厅对2003年至20085月间的所有信息进行了一次性采集,分别由厅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将信息统一交厅办公室整理汇总后送厅法制处审核,需要上网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厅信息中心专人负责在“中国山西”网站和厅门户网站进行发布;对20085月以后需上网公开的政务信息,采取“两进两出”的办法处理,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的所有发文经厅机要室盖章前,必须将电子文档留存机要室;信息中心每周到机要室拷贝一次电子文档后进行初审,无急需的上网发布要求的,一般由信息中心初审后,每两周拟文列出明细送厅法制处审核,厅法制处审核后再拟文列出上网信息目录,信息中心根据目录在“中国山西”门户网站进行发布。厅直属各单位所发文件,每两周集中上报厅办公室,厅办公室整理汇总交厅法制处审核把关后,交信息中心按上述渠道进行发布。由此确保了政务信息审核的层层把关,保证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全面、准确,使我厅的政务信息公开逐步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轨道。

(二)推行政务公开,畅通信息渠道。我厅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电视等传播媒介,做到能公开的全部公开。去年,我厅在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共363,公开内容均附电子版可供公众下载,并且为公众提供了完善的查询功能,目前,已有2万多人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访问。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共35,占总体的比例为9.6%;法规文件类信息共254,占总体的比例为70%;工作动态类信息共70,占总体的比例为19%;决策部署类信息共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4%。省级“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平台也已开通正常运转,现设有7个人工席位,所有的接线解答人员全部经过专业培训,每天接电话约50人次,通过语音服务和人工服务方式,以更加直接、便捷的方式为广大社会群众服务。在2008年,我厅没有接收到以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没有发生针对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也没有接受任何要求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支出和收费情况。

(三)提高群众诉求案件办理,开展政务信息宣传。2008年,全省劳动保障系统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和办法,解决了大量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为提高对群众诉求案件办理的效率,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特别是第一接访窗口部门,对诉求案件进行跟踪督办,有效地解决了一些涉及职工群众利益的劳动保障问题。去年全省共接待受理上访32068件,涉及84699人,仲裁立案8572件,结案8215件,结案率超过95%,并实现了奥运期间的进京零上访。我厅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及时筛选、挖掘、整理能准确反映全省劳动保障工作情况的政务信息,全年共向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员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报送信息75期。同时,还对政务大厅中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中应公示的事项名称、法定依据、办理条件、提交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内容,经过核对补充完善,通过网站、服务卡等形式进行公开,方便单位和职工群众办事,密切政府和群众的关系。

三、存在的不足和下步的工作措施

回顾2008年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有些同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不够到位,有些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工作机制上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信息的发布量还需加大;三是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范围和内容仍需作进一步的规范。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加强和改进。

(一)继续发挥便民平台服务作用,切实做到政务工作公开透明。继续发挥网络主渠道的作用,完善网上政策信息查询系统,及时录入与劳动保障相关的国家和省里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文件,随时根据需要对当前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在最突出、最明了的栏目进行公布,同时,发挥“12333” 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平台的政策咨询、维权举报、行风投诉三位一体功能,加大对劳动保障政务公开的宣传工作,扩大影响力,让职工群众掌握最便捷的咨询和反应诉求的途径,足不出户就可以得到有关劳动保障问题的解答和答复。

(二)完善劳动保障信息公开制度,抓紧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对开展的工作认真进行梳理,除有保密要求的外,将全部政策法规、办事过程等向社会公布,让群众进行监督,促进全省劳动保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同时,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信息公开目录,对群众有权了解的、需要知道的、涉及切身利益的内容,都归纳到目录中来,在这个基础上形成群众参与、社会评价、积极互动的良好公开局面,进一步团结群众,加强政府和群众的紧密联系。

(三)提高窗口部门服务水平,增强信访接待能力。劳动保障部门是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任务重要的部门之一,同时也是服务群众、答疑解惑、帮助职工群众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窗口部门。我厅将继续深入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重点提高信访接待工作服务水平,要求接访人员带着感情去帮助上访人员解决问题,认真做好诉求的政策解释和答复工作。加强经常性排查,力争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努力把职工群众的诉求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防止小事拖大,易事拖难。同时,对各级领导包办的重点案件,做到快速分流、密切跟踪、严格审查,确保案件得到及时、稳妥的解决。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良好的工作机制。加强省厅与各市劳动保障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沟通衔接,全面及时地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信息发布在省厅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自觉接受广大干部和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监督,切实加大新闻宣传力度,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办单位:山西省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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