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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

省文物局是省人民政府的主管全省文物工作的行政机构,正厅级建制。局机关现有工作人员51人,其中公务员44人,工勤人员7人。内设10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政策研究宣传处、规划财务处、文物管理处、博物馆管理处、文物安全督察处(行政执法处)、对外合作办公室、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处。44名公务员中包括省监委驻省文物局监察室,编制3名。局直属单位有16个,全部为事业单位(全额9个,自收自支6个,差补1个)。

为了积极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我局在去年51日前后,按照山西省贯彻落实《条例》实施方案的要求和部署,从三个方面积极推进、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工作。结合机关职能设置,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山西省文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受理机构、办理时限和办理流程进行了告知;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条件、步骤和监督方式进行了明确。《山西省文物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以及索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方法进行了说明。

二是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保障工作。印发了《山西省文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责的通知》,明确了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组成人员和职责,确定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印发了山西省文物局贯彻落实《条例》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阶段性任务和时间安排,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可循;制定了《山西省文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年度工作报告制度等。

主动公开机制包括信息公开的前置审查、时限要求、责任追究等内容。这一机制要求在政府信息签发之前,由机关信息公开机构负责人即办公室主任会同局政策研究宣传处(法制处)就该信息是否属于主动公开范围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同意,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如若出现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未公开或迟延公开的后果,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保密审查机制是在信息公开前,要依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确保公开后的信息不泄密。

三是积极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工作。借助《条例》实施,我局对山西文物网站进行了改版,增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积极向改版后的省政府网站做好后台服务报送工作,实现我局政府信息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山西文物网站同步公开。

200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截止2008年底,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主动报送部门政务信息97条,在去年10月份省政府公布的各厅局向省政府网站报送信息的排名中分列前五名和前十名。目前还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有关政府信息的请求,也不存在当事人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等情况。

由于我局工作经费有限,自这项工作开展以来,我们除了做好程序方面的工作,在物质、设备方面的投入几乎为零,也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恳请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能为我局划拨部分经费,以解决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窘困局面。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非常具有实际意义的工作,也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我们在作中难免出现不妥之处,敬请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工作组批评指正。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〇〇九年三月四日

 

 
 
主办单位:山西省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 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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