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2150188/2010-00315
发布机构
  山西省 > 建设厅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泽州县西黄石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评审意见》的函
文  号
  晋建村函字[2010]516号
生成日期
  2010-08-3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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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泽州县西黄石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评审意见》的函

晋建村函字[2010]516号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泽州县西黄石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评审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评审意见抓紧对规划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文本报我厅审查。保护规划审批前要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按程序上报晋城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后的规划具有法律效力,应遵循《城乡规划法》、《文物保护法》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按照保护规划制定的目标和任务,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历史文化遗产“科学规划、严格保护、合理利用、有效管理”。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泽州县西黄石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评审意见

  2010年8月12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晋城市组织召开了西黄石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省文物局、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省规划院,晋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文物旅游局,泽州县政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文物旅游局、北义城镇和西黄石村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30余人,会议推选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名单附后)。与会人员在听取编制单位北京交通大学的规划汇报后,进行了认真的评议和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泽州县政府对西黄石村的保护和发展工作非常重视。编制单位前期做了大量现场调查、碑文和眷枋题记整理、历史建筑档案制定、历史建筑测绘等工作,并进行了5个专题研究。保护规划完整整理了西黄石的村落格局、重要院落、文物古建以及主要历史建筑的基本保存状况,分析了现状保护存在的问题,准确提炼了西黄石村的价值特色,也关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确定的保护对策和目标,划定核心保护范围、建控地带和环境协调区与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切实可行。针对历史院落的空心化问题,提出示范性整治和更新设计的再利用方式,对今后西黄石村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有较强的指导作用。评审原则通过。
  二、为使西黄石村保护规划更加可行,规划编制单位要从以下方面进行修改完善:
  1、进一步加强西黄石村历史文化研究,深入挖掘西黄石村的价值特色与历史地位。理清西黄石村杜家和成家两大家族的历史演进轨迹。
  2、进一步加强自然环境因素对西黄石村聚落形态的影响机制。要注重村落周边山形、水势、田野等自然环境的保护,维护人与自然和谐的乡村环境。完善环境协调的内容与措施,明确环境协调区范围和界线。
  3、从改善古民居内部居民生活质量入手,有针对性地完善村内基础设施规划。在不破坏古村整体格局与传统风貌基础上,积极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升古村人居环境质量。注重保护好古村居民生活的延续性,保护古村的生机和活力,营造一个活着的古村落。
  4、进一步加强西黄石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和发展关系的研究,提出分类保护的建议和达到的保护利用效果,如近期可改善人居环境,中远期可否发展为古建筑旅游欣赏景点。
  5、深入研究名村保护目标体系,提出可以实施、评估的保护与发展目标内容,目标时序可按2015、2020两个阶段,其中十二五期间应当明确具体任务。研究西黄石名村保护与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问题背景,提出保护与发展对策。
  6、按省城乡规划部门保护规划新分类要求,可分为文本(含必要图纸)、文本说明(含规划中的分析说明和相关图纸)、特色价值研究(含遗产清单或信息档案)、重点地段设计等部分,进一步提升、梳理有关成果。
  7、名村保护规划是法定规划,保护规划编制资质单位是规划成果的技术责任单位,因此,技术成果编制资质单位要排第一,并加盖资质单位“四章”。

 
 
主办单位:山西省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 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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