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215025X/2010-00063
发布机构
  山西省 > 交通厅
信息名称
  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文  号
  晋交政法〔2010〕137号
生成日期
  2010-09-06
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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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厅政法字【201048号)和省委宣传部、省委依法治省领导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晋法治办【20103号)精神,省厅决定对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贯彻执行五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山西省交通系统2006-2010年依法治交工作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检查验收我省交通运输系统五五普法工作情况,为推进全省交通运输事业实现新的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二、主要内容

《山西省交通系统2006-2010年依法治交工作规划》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及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情况;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领导人员、公务员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交通运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四类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交通运输法律进单位、进基层活动开展情况;依法治理工作尤其是规范工作行为、法制宣传方式创新、健全和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情况;规范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情况,包括规范执法车辆、服装、证件、文书、培训等情况。

三、检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检查验收工作从20104月中旬开始,年底结束。

()动员部署。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和措施,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开展自查。各单位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实行效果进行自查,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自查工作4月底前完成。

()组织检查。5月份,各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交通运输执法局、省高管局及其它厅直单位要组织对所属单位的五五普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各单位在自查和检查的基础上,对五五普法全面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总结报告于530前报厅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6月份,厅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的五五普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6-7月份,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和省委宣传部、省委依法治省领导组、省司法厅将组成检查组赴各地检查,各单位要认真准备迎接检查。

()评比表彰。各单位要及时发现五五普法先进典型,逐级做好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典型的表彰工作,并为申报全国、全省表彰工作做好准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另外,交通运输部要求我厅于720前上报2-3个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各单位可根据检查情况,上报1个先进单位或者先进个人,随同总结报告一并将典型事迹材料报厅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厅将对所报材料进行筛选并对拟上报单位检查验收后上报交通运输部。

四、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总结验收工作是《山西省交通系统2006-2010年依法治交工作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全面落实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检查验收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扎扎实实地将检查验收工作完成好。

()认真实施,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严格标准,严格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和检查验收。要严格领导责任制度,做到领导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检查到位、监督到位,使检查验收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检查验收工作在厅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指导和协调下进行。各单位要加强与地方普法归口管理机构的沟通协调,将各市、交通运输厅的检查与全省、交通运输部的检查有机结合起来,避免多层验收、重复验收。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加强对普法检查验收活动的宣传,努力扩大五五普法工作的影响。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各种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各种不同形式的专题宣传报道,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推进检查验收活动的开展。

(五)查遗补缺,全面推进。各单位要结合检查验收,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回顾,查找本单位在五五普法工作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五五普法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

 

 

 

                                 二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法制 五五普法  检查验收 通知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049印发

 
 
主办单位:山西省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 交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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