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2150276/2009-00023
发布机构
  山西省 > 农业厅
信息名称
  动物防疫合格证核发
文  号
 
生成日期
  2009-09-03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农业、畜牧业与渔业 > 畜牧业
主题词
  行政许可
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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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合格证核发

办理事项名称

动物防疫合格证核发

办理对象

事项类别

法律及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

办理条件

申请人提交材料

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及申请报告;2. 选址、布局平面图;畜(禽)舍的建筑图3.隔离圈舍和病死动物、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和隔离消毒设施、设备清单;4专职防治人员情况登记表,资格证;饲养、防疫、诊疗等人员健康证明;5.防疫制度

办事流程

1.材料受理。农业厅政务大厅受理申报《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2. 专家评审。省畜牧兽医局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提出审批方案。3.办理批件。政务大厅复查后,按法定程序和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收费标准

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452号)50元/个人证、200元/集体证

办理机构

农业厅行政审批中心

办理地址

太原市新建路59号农业厅行政审批中心

联系方式

0351-8235014,0351-8235015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时间

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专家评审时间不超过50个工作日)

办理方式

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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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示

备注

 
 
主办单位:山西省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 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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