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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山西省邮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山西省邮政管理局网站(sx.chinapost.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山西省邮政管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并州北路2号省邮政大厦23层综合处;邮编:030001;联系电话:4111771)

  一、概述

  2009年,山西省邮政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组织领导

  山西省邮政管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山西省邮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工作,日常工作由局综合处承担。机关各部门都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山西省邮政管理局专门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电话和接待场所,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问题的咨询,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同时,向社会公开了投诉、申请复议等救济途径。

  (二)制度建设

  山西省邮政管理局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制定了《山西省邮政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办法(暂行)》、《山西省邮政管理局政务公开指南》、《山西省邮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等规章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并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等作出明确规定。

  (三)教育培训

  《条例》颁布以来,山西省邮政管理局陆续举办和参加了多期培训辅导和专家讲座,在提高干部职工理论水平,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培养操作技能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山西省邮政管理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60多条。按照主题分类,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类135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84.38%;标准规范及相关政策类5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3.1%;行政许可类3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1.9%;监督检查类10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6.3%;应急管理类1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0.6%;行业文明建设类1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0.6%;廉政制度建设类5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3.1%。回复《局长信箱》和《公众留言》共计223件,答复率100%。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没有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山西省邮政管理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山西省邮政管理局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9年,山西省邮政管理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信息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相比还有差距,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专栏栏目编排和内容设置有待进一步优化。针对上述问题,山西省邮政管理局将着力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提高认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公务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依法第一时间公开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

  (二)优化系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化。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标准化、信息化原则,进一步建设、优化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系统,方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方便公众查询政府信息,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三)加强监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创新工作方式,对各单位信息公开情况,特别是公开的关键环节以及群众关心、关注事项的公开情况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和暴露出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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