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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震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投诉情况四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5月1日起至2010年2月28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山西地震信息网(www.sxeq.com.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山西省地震局联系(联系地址:太原市晋祠路二段69号,邮编:030021,电话:5610616)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我局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责任人及责任部门,制定了《山西省地震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办法》和《山西省地震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及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及时将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上传至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2008年5月1日至2010年2月28日,在省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发布政策法规、机构职责、工作动态等信息86条,其中机构职能24条,占28%;政策法规15条,占17%;工作动态类37条,占43%。在山西地震信息网2009年发布动态类信息1300余条。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关心防震减灾工作。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山西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设在山西省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下“地震”栏目。动态类信息多数在山西地震信息网上公开。公众可以通过网站栏目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
  山西省地震局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为公众提供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无申请。
  (二)咨询情况
  目前未有人来人来电咨询防震减灾政府信息有关事宜。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五、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2人,1人主要负责信息更新工作,1人主要负责接待群众查询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价格主要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现未产生上述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现有的政府公开信息的信息总量不大,主要是因为我局自身产生的需主动公开的信息不多。二是宣传力度不大,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清楚。平时对地震方面的政府信息需求不大。今后,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根据不断变化的工作职能,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对我局子网站进行更新维护。2.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地震信息公开政策法规的了解。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
   

 
 
主办单位:山西省人民政府 软件平台支持:航天四创软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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