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了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依法治税,打造服务型机关,我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后,省局党组十分重视,先后分别召开了局党组会、局务会议,全面分析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研究部署条例贯彻实施意见。省局成立了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挂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及时研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照条例要求,我们对政务公开进行了梳理和统筹,制订下发了《山西省国家税务局政务公开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形式及要求,对政务公开的目录指南、操作流程、公开范围和渠道形式以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了规范和明确。通过公布细化后的《山西省国家税务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山西省国家税务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等工作文书,使政务公开的条目更清晰,程序更规范,责任更明确。
一、规范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在公开的内容上,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按照涉及为社会公众服务的相关事项向社会公开,涉及内部运行的相关事项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在部门和单位内部公开的总体要求,重点公开了以下事项:
1.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税收工作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2.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3.税务行政许可的设定、调整和取消情况,以及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受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审批结果。
4.基建、大宗物品采购等项目的立项原则、立项程序、招投标采购及结果;预决算情况和审计情况;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和处置情况。
5.干部人事任免、公务员录用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程序、条件、结果等情况。
6.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住房、医疗、保险、福利、培训、奖励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办理情况。
二、完善政务公开的载体和形式
在公开的形式上,根据公开事项的特点,本着灵活、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渠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定期发布政务信息。充分发挥网络发布政务信息主渠道作用,辅之以其他新闻媒体、公告简报、办事手册等,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在公开的程序上,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程序主动公开政务,并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对于不能公开或暂时不能公开的事项,说明理由,并报本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备案。变更、撤销或终止公开事项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及时告知公众。
按照简便易行、切实有效的原则,省局确定充分利用六种载体公开政务信息:其一,在山西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设立政务公开一级栏目,各市国税局也参照省局设置的项目在本局网页上设立政务公开栏目。省局在门户网站上开设政务信息公开意见箱,听取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其二,各级国税局在办公楼及办税服务厅内设置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并结合实际需要配置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等。其三,各级国税局在单位档案查阅室设置政务信息查阅点。其四,做好《税收法规汇编》编印工作,及时公布各类税收文件,积极协助纳税人自愿购买。其五,各级国税局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以及召开纳税人座谈会、张贴公告等形式,公布重大税收事项和税收工作情况。其六,各级基层国税部门做到“一栏”、“两有”、“三挂”、“四上墙”,即:建立一个规范的政务公开栏,有监督电话、有公示台;挂牌办公、挂牌上岗、挂牌服务;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上墙、办事程序和办事条件上墙、办事依据和办事标准上墙、办事时限和办事纪律上墙。做到了涉及面大、内容固定的事项长期公开,政策性规定和阶段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省局统一规定的对外办税“八公开”、对内行政管理“三公开”的基础上,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重新将政府信息划分为两大类,即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按总局要求整合为19大项,主要包括:领导简介、机构设置、主要职能、行业概况、工作计划、工作动态、税收政策法规、税收征管制度、办税指南、行政许可规定、非许可审批、税务稽查情况、税收收入数据、税务队伍建设情况、人事管理事项、注册税务师管理事项、重大项目执行、政府采购、其他工作等。2009年,我局通过省局网站和税务总局山西国税频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6条(含新闻482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和答复机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需要,可以通过国税网站“我要申请”栏目、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税务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2009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回复2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因此也不存在减免费用)。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我们认为,目前国税部门政务公开的重点和难点:一是应该加强调研工作,总结推广经验,提高政务公开理论研究水平和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税收执法方面的公开,主要在完善提高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这个国税“窗口”和公开办理的重要载体作用,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行政管理权方面的公开,重点要在全面提高行政管理事项公开的水平上下功夫,即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以及与干部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领域的事项公开程序、方式的研究,完善制度,推进行政管理规范化,使政务公开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二是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小组内部工作制度等,确保政务公开规范运行。三是要加大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拓宽社会了解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四是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要求得到落实。
八、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一些体会
通过政务公开的规范化建设,增强了权利运行的透明度,有效遏止了权力的滥用;拓宽了纳税人、干部职工反映问题、献计献策的渠道,密切了征纳之间、干群之间的关系;改善了税收工作环境,促进了税收收入的大幅增长。要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公开面向纳税人,必须做到五个结合:
一是要坚持全面公开和重点公开相结合,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该公开的事项必须坚持公开到位,并且要分清主次,突出重点,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具针对性。
二是要坚持静态公开和动态公开相结合,增强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在抓静态公开的同时,加快以内网、互联网为核心的电子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充分运用电子平台及时公开纳税人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确保公开内容常新。
三是要坚持内部管理与外部协调相结合,增强政务公开的和谐性。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各级政府以及纳税人的沟通,赢得他们的支持和理解,做到内外结合,税企互动,促使政务公开工作在更高层次上有序开展。
四是坚持事前把关与全程监督相结合,增强政务公开的真实性。公开内容应在公开前审核把关,并将公开过程置于干部和纳税人的监督之下,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体系,确保公开落实。
五是坚持检查考核和建章立制相结合,增强政务公开的长效性。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考核,完善政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长效运行机制。
政务公开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推行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转变工作作风的一件大事来抓,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稳步推进,务求实效,使政务公开成为规范行政行为的一项基本制度。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200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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