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
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08年,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以下简称“太原中心支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太原中心支行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坚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专门抓。目前,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法律事务部门法律保障、科技部门技术支撑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二、宣传教育扎实有效。采取会议、板报、信息、电子显示屏、内联网等多种形式,及时加强了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落实。2008年上半年,太原中心支行组织召开2次工作培训。6—7月,组织全省人民银行系统员工开展了《条例》知识答题和政务公开征文活动。
三、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评议、监督检查等多项配套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收到实效。
四、目录和指南编制工作按时完成。组织全行各部门对涉及的政务公开项目进行了全面地梳理,编制完成了太原中心支行政务公开目录和指南。包括“机构与职责、法规政策、行政许可、统计与报告、政务公开、履职业务信息、其他类”7大项,34个小项,基本上涵盖了基层央行需要公开的全部内容,并明确了公开项目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等,并通过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网址: http://www.shanxigov.cn)对外发布。
五、监督考核机制初步建立。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始终与“争先创优”活动、行风建设、抓源头治理腐败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强化了监督考核管理体系,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太原中心支行的一项基本制度,切实做到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六、示范点建设初见成效。采取“试点先行,整体推进”的方法,积极指导各市中心支行确定了政务公开10家示范点,其中:确定市中心支行机关1家,科室1家,县(市)支行8家。经过各级行积极努力工作,示范点建设总体情况良好。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2008年,太原中心支行在山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3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的信息1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9%;法规规章类的信息36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7.8%;工作动态类的信息3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1%;行政职权类的信息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8%;统计信息类信息21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4%;其他类的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4%。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261条。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方面,公开了太原中心支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的职能信息;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贷款卡及39项外汇许可业务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及办理时限等情况的政策和信息;山西省金融机构本外币、人民币及外汇信贷收支统计数据等。此外,还向全社会公布和宣传有关征信知识问答和征信知识宣传28集系列短剧等。
二、信息公开方式
2008年,太原中心支行从实际出发,主要是通过山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联网、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载体和渠道发布政府信息。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08年,太原中心支行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人基于工作需要当面提出申请。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08年6月26日接受申请后,太原中心支行在法定时间内书面答复了申请人,完成了全省人民银行系统首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太原中心支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太原中心支行200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08年,太原中心支行尚未向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太原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还需要加强、公开内容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为此,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是抓好宣传教育。继续采取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学习交流等方式,组织全员学习《条例》和政务公开相关知识,增强推进政务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在公文处理流程中增设“公开”选项,实现规范性文件在流转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同时,做好公开内容的更新工作,及时梳理和发布政务公开新增内容,对已经修改和失效的内容,及时更新。
三是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操作程序,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第七部分:附 表
附表:太原中心支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表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六日
附表
太原中心支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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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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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总数 |
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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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当面申请数 |
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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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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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子邮件申请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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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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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形式申请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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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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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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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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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同意公开答复总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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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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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非本部门掌握”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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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属于本部门职责”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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