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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度建设
2007年6月,省劳动保障厅、煤炭工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局、省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承诺2007年办理十二件实事做好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劳社厅发[2007]65号)。
2007年9月,省劳动保障厅、省人事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实施意见》(晋劳社厅发[2007]116号)。
(二)参保人数
截止2007年底,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29.1万人,较上年末增加27.6万人。其中,农民工参保人数达到86.3万人。
全省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到109万人。
(三)基金收支
2007年,全省工伤保险基金收入7亿元,支出4.7亿元(其中工伤保险待遇支出4.43亿元,劳动能力鉴定费支出375万元,其他支出2301万元),支出比上年增加1.7亿元,基金当期结余2.1亿元,年末累计结余8.1亿元(其中储备金1.8亿元)。
(四)享受待遇人数
2007年,全省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达3.9万人,比上年增长0.6万人,享受待遇比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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