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准确掌握困难企业认定条件。二是进一步简化工作程序。三是重点帮扶困难中小企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受理中小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在岗培训补贴的申请,符合条件的优先予以办理。四是继续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实施援企稳岗政策要以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确保基金收支平衡为前提。(驻沈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