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贯彻中央制定的各项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研究并提出全省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研究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和审计;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组织对农村经济收支、农民负担情况的监测,监督管理减轻农民负担和村务公开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