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山西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颁布执行以来,我局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积极贯彻落实,使政务信息公开、报送及发布工作取得了进步。
二、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
于2008年1月,成立了山西省民航机场管理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负责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确定公开的范围及内容;负责制定公开信息工作流程;负责通过网站等相关途径和场所,设立、设置公开信息查询;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的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明确了负责同志,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组织编制管理局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健全机制
1、建立了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评议制度和追究制度,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办公室定期向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3、建设了山西省民航机场管理局网站,在局档案室开展了政务信息公开查询工作,满足信息公开的查询,设立了政务公开查询电话,开展了政务咨询工作;公开了我局机构基本信息、行政职能、业务信息等。
4、政府信息公开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公开政府信息。
(三)积极宣传、贯彻《条例》和《方案》
1、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与分散落实的原则”,做好各方面的工作。认真完成好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法制、服务、责任和效能管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民航业相关规定,科学界定公开和不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将应公开的要求纳入信息公开目录;根据《条例》要求,以及工作实际,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制度规范;建立信息资料体系,做好政府信息发布、查询平台。
2、参加了省政府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班;积极开展了内部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工作;广泛积极的对《条例》进行了宣传;定期对实施《条例》情况进行自查、考核和评议工作,督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编制情况
进一步完善省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建设了山西省民航机场管理局网站,基本信息公开如下:
1、机构法定职能、领导动态、工作动态、决策信息、行政职权等
2、法规规章及标准
3、运输生产数据信息
4、战略规划信息
5、航班信息及时计划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指南
1、公开范围
山西省民航机场管理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山西省民航机场管理局编制的《山西省民航机场管理局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山西省民航机场管理局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信息资料查阅室进行查阅。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山西省民航机场管理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http://www.sxairport.org.cn(山西省民航机场管理局网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山西省民航机场管理局机关查阅信息资料。查阅地点:山西省民航机场管理局办公室。
3、公开时限
应当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山西省民航机场管理局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四、依申请公开
(一)制定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南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山西省民航机场管理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进行处理。
山西省民航机场管理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山西省民航机场管理局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1、受理机构
山西省民航机场管理局自2008 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山西省民航机场管理局办公室;办公地址:太原市太榆路199号;受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受理机构联系电话:7012212;传真号码:7040215。
2、提出申请步骤(详见附件:山西省民航机场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1)填写申请表
向山西省民航机场管理局提出申请,应当填写《山西省民航机场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 “ 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字样;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山西省民航机场管理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7012212)咨询申请程序。
(3)申请处理
山西省民航机场管理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山西省民航机场管理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山西省民航机场管理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4)办理时限
山西省民航机场管理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本局2008年度未未收到信息申请
五、咨询处理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
未收到其他公开申请及咨询情况
六、复议、诉讼和申述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述的情况)
(一)针对解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省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情况的公布了监督电话,通信地址等。本机关纪检监察室受理投诉事务。
监督电话:7012212,传真号码:7040215,通信地址:太原市太榆路199号省山西省民航机场管理局纪委办公室,邮政编码:030031,接待投诉时间:正常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复议、诉讼和申述的情况
本局200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主要是网站建设和咨询场所等费用投入,无收费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有待充实完善。
2、公开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距离全面现代信息化有一定差距。
3、开展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培训不足,部分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务公开责任制度以及监督、考核和奖惩制度等一系列配套机制,建立健全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
2、继续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日常运行工作,逐步加大内外部政务公开力度,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3、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推进“网上服务大厅”建设,建立起集信息发布、在线办事、网上查询和交流互动四项功能的网上服务体系。
4、加强政务公开宣传、教育培训与调查研究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与考核评议,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创造良好氛围、夯实基础,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5、进一步梳理局机关统计政务信息,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务信息作为突破口,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不断充实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
此报告。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
山西省民航机场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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